第五十七章 三年赚多少
第五十七章 三年赚多少 (第2/2页)黑袍人再次抖了抖自己的袖子,他似乎对自己衣服上的褶皱极其厌恶。
“你觉得以他现如今的本事你还盯得住吗?与其盯着他做什么,不如主动引导他去做什么。
“这样的话他便不会脱离我们的掌控,接下来他所遇到的人和事我们便可做些安排了。”
见黑袍人这么说,高采也不敢再多问了,只是躬身行礼退了下去。
黑袍人独自站在暗室中,依旧是在整理着自己的衣袖。
轻声地自言自语道:“邵曦,我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如今就看你的表现了。
“若是这一关你都能过了,将来你必会得到我的重用,你的前程将会远胜如今。”
……
邵曦出了皇宫,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此前面对萧常毅虽然说自己巧舌如簧,终于是说服他答应将韩绍光和郑元秀二人调任京都一事。
可邵曦也不得不承认,每次自己面对萧常毅的时候总是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那可是皇帝呀!景元王朝的当今圣上。
就算自己是个孙猴子,始终也跳不出他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
所以每一次看似自己说服了他,可实际上谁又知道那是不是萧常毅给自己设好的套,让自己钻进去呢?
能够做到他这个位置上,所思所想之事绝非常人可以揣测。
只能说眼下自己在萧常毅面前得到了认可和信任,所以才会显得自己可以肆无忌惮。
倘有一日失去了这份认可与信任,自己将会变得一无是处。
如今自己才刚刚回到大梁,这又要准备两个月后离京前往东穆国。
多年来两国征战不断,虽表面上还礼尚往来,但实则早已水火不容,这趟去不知道又有多少麻烦在等着自己?
邵曦真是想想都头疼。
可事情自己已经亲口答应了下来,现在是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只能尽量将准备做得充分一些,免得到时候会搞得手忙脚乱。
这要是丢人,丢的可不是自己的脸,而是丢了整个景元王朝的颜面,到时候别说萧常毅,就算朝堂中的这帮老家伙都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从一开始邵曦就没打算安安静静地去,太太平平地回来。
横竖都是死,与其回来被自己人搞死,还不如在东穆国的京城好好闹腾闹腾,没准还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至于怎么闹腾?邵曦并没想好。
这种事情永远都是计划没有变化快的,反正到时候是不会消停的。
你东穆国的皇室当年害死了外公全家,逼得母亲离家出走,如今只是去给你们添点麻烦已经算是客气了。
想到这里,邵曦忍不住又开始吐槽起来。
自己这副身体的亲生老爹到底是哪位神仙?当年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他居然像个缩头乌龟一样的躲了起来,哪有半点爷们该有的样子?
若不是为了查明身世,这种老爹谁愿意认?
此次前去东穆国,无论如何都要将当年的事情查清楚,看看当年的那个灾祸之源到底是谁。
想着想着,马车已经来到了泰和商行的门前。
此次返回大梁城,邵曦的行程可以说是安排得满满的,这一走就是三年,回来后大梁城内的很多人他都需要见上一见。
原本刚刚在宫中的时候。他便应该前往东宫向太子萧玉明请安,但邵曦想想今日还是算了。
好歹说起来自己与泰和商行的大掌柜章焕智就算不是朋友,也算是生意伙伴,再加上乌海国宝藏一事,回来后两个人碰个面是很有必要的。
下了马车,邵曦迈步走进了泰和商行。
如今的泰和商行相较于三年前,虽从外面看起来变化不大,但是内里的变化却是翻天覆地的。
商行大堂内看起来显得更加的富丽堂皇,往来做生意的客人也是络绎不绝。
看得出那一成的宝藏的确是让泰和商行有了更足的底气,经营的项目也比从前更加完善了。
邵曦刚一走进泰和商行,曹掌柜便乐呵呵地迎了上来。
“哎呀呀!邵公子,哦不!如今应该叫邵大人了!一别数年,邵大人更加的俊朗,也更加的意气风发了。”
“哈哈!曹掌柜,你还是那么客气,还是那么会讲话,几年不见想不到你们泰和商行的生意越做越大了,真是让人看了眼红啊!”
“如今邵大人是圣上面前的红人,又帮助我景元王朝寻得如此大的一笔宝藏,想必圣上的封赏也绝不会少,哪里会眼红我们这小本生意?”
曹掌柜将邵曦请到了楼上一个章焕智单独会客的房间,与邵曦又寒暄了几句之后便退了出去。
生意人必须得有眼色,邵曦一进门曹掌柜便知道他这趟肯定是来找大掌柜的,自己负责接待,正经要谈生意还需将大掌柜请出来。
片刻之后,便听到门外传来了笑声,紧跟着便是章焕智的说话声。
“哈哈哈哈!我就说嘛!邵大人也该回来了,这三年邵大人别来无恙?可是让我这个老朋友好生想念啊!”
随着话音,章焕智那胖胖的身体便出现在了门口。
他这个热情劲倒是在邵曦的意料之中,一个经商半生能将泰和商行经营成景元帝国数一数二大商行的人,自然是有着自己的一套处事逻辑。
如今以自己的身份和那一成乌海国的宝藏,章焕智若是对自己表现得不够热情,那就对不起他这个生意人的身份了。
“章大掌柜,别来无恙啊!”
“都好,都好!有了邵大人,这生意想不好都不行啊!哈哈哈哈!”
二人落座,章焕智泡了一壶好茶,一边请邵曦喝茶,一边将随身抱进来的一个小木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了厚厚的一叠账册。
“邵大人这三年不在,江南的云纱产业一直是在下代管,邵大人可知这三年仅是云纱这一门生意就赚了多少钱?”
“哦?赚了多少?”
“三十二万余金,合三百二十余万两白银。”
“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