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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镇做题家

第三章 小镇做题家 (第2/2页)

到了晚上,他便拿出自己辛苦统计的数据,反反复复地翻阅着先前的记录,拿着笔在纸上反复推导着公式,夜夜如是。
  
  一晃八年,他给豌豆兄做了八年的月老,不辞辛苦的在田间地头劳作,终于把自己的实验结论整理成了一篇论文,虽然磕磕绊绊,但总归是发表在了科学杂志之上。
  
  可想象中的在平静的遗传学界一石激起千层浪,像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一样C位出道的梦想却没有实现。
  
  毕竟,谁会在乎一个业余科学家,一个只知道祷告上帝的神父在田间地头做出了什么贡献呢?
  
  他开始给各个遗传学家写信。
  
  每一个夜晚,他都将自己精心撰写的论文连同手稿一起放入信封,并在第二天的清早满心欢喜地交给已经不知道光顾修道院多少次的邮差。
  
  他是多么的期望能够引起哪怕一位科学家的重视,可无一例外的,这些信石沉大海,甚至勤勤恳恳的邮差还会在数个月后把原封不动的信件重新放到修道院的门口。
  
  老孟倒也不气馁,只是轻轻拍去信上的尘土,自己觉得还挺幸运的,今晚不用再准备手稿了。
  
  最为致命的是,唯一一个回复他邮件的植物学家耐格里,不仅仅是融合遗传的坚定支持者,还成功地成为节奏大师,把我们的遗传学之父都带到了阴沟里,喜提成就—我蛊惑了遗传学之父。
  
  孟德尔不甘心,用自己的积蓄登报发表文章,在科学学会上发表演讲,但他只能收获礼貌的掌声。
  
  他与世隔绝一般日复一日地照料着自己的豌豆,但直到他因病去世,他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就像散落在地上的豌豆荚一般,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直到几十年后,才重新焕发出他应有的光芒。
  
  1864年12月1日
  
  两个多月以后,孟德尔将在布鲁恩科学协会的会议厅进行演讲,届时,将会有一大批生物学家,植物学家,化学家到场。
  
  于是,他不得不提早了自己起床的时间。
  
  从快乐早八人变成了凌晨四点的修道院人,因为他还需要对着镜子练习演讲,等到镜子兄听完他的精彩演说,他便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之下前往自己心心念念的豌豆田。
  
  等他刚刚开始走进豌豆田照料自己的豌豆,就遇上了从天而降的陈飞。
  
  “豌豆是一种很特殊的植物,他是雌雄同体的。
  
  豌豆花的雄蕊产生花粉,这些花粉含有植物的雄性性状;同样的,雌蕊的内部含有植物的雌性性状。”孟德尔看着陈飞处理完了地上散乱的豌豆苗,慢悠悠地指着一株豌豆说着。
  
  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雌雄性基因,只不过此时基因的概念还没有被提出来~
  
  “因此,若是我想用其他豌豆的花粉来和这朵花交配,我只需要轻轻一剪,就可以去掉他自身的雄蕊了。”孟德尔拿起右手的剪刀,对准雄蕊的根部,轻轻一剪。
  
  “就像我们东方的太监一样,进入皇宫之前先进行去势。”陈飞笑道。
  
  “不要打岔,”孟德尔一瞪眼,
  
  “然后,我从高茎(大高个)的豌豆挑选出花粉,然后轻轻刷到矮茎(矮个)的豌豆雌蕊顶部,等它们完成结合,种子长大之后,你会很惊奇的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高茎豌豆。”
  
  孟德尔指了指一旁茁壮生长,肆意沐浴着阳光的豌豆,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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