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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五章 长不大的家乡

第九百零五章 长不大的家乡 (第2/2页)

刘宗眼神赞赏,点头道:“好刀好名字,当下持刀者,更是如此。”
  
  刘宗身形一闪而逝,只在原地和一袭青衫之间,拖拽出一抹刀光流萤。
  
  陈平安纹丝不动,抬起一臂,以双指捻住那把逐鹿的刀尖,一掌拍下,重重摔在刘宗的面门上,打得刘宗当场倒地,一把匕首脱手,陈平安再一脚踹中刘宗的脑袋,瞬间横滑出去数十丈。
  
  陈平安依旧站在原地,只是将匕首轻轻抛还给刘宗。
  
  刘宗一个蹦跳起身,伸手接住匕首,拿手背擦拭满脸血水,再歪头吐出一大口淤血,气笑道:“好小子,都不压境?”
  
  陈平安反问道:“压境不压境,有区别吗?不都还是需要我收手再收手,才能防止不一个不小心就打死你?”
  
  远远观战的姚仙之,瞪大眼睛,听着陈先生的那番言语,突然觉得有些陌生,好像自己从未真正认识过陈先生。
  
  老将军喝着酒,微笑道:“你以为他这些年是怎么走过来的。”
  
  一样米养百样人,百家饭养活一个人。
  
  世道人心,求活不易,此间艰辛困苦,不足为外人道也。可能唯一言语,所有道理,剑修只在剑,武夫只在拳。
  
  演武场那边,陈平安自顾自摇头道:“只是金身境底子凑合,勉强不算纸糊体魄,就觉得可以当成半个远游境了?不凑巧,在我这边,还真不能这么算。”
  
  “求我压境也可以,我就一压压三境,同境领教对方刀法。”
  
  “第二种选择,压不压境随我,站在原地不动,能不能让我移步随你,挪半步都算我输。”
  
  落魄山竹楼一脉。
  
  历来如此教拳喂拳。
  
  受不了,扛不住,退回去喝酒便是,双方还是刘老哥和陈老弟。
  
  刘宗没有任何言语,当然选择第二种。
  
  一炷香之内,陈平安从头到尾,岿然不动,若是匕首近身,就轻轻将锋刃推开,可要刘宗的拳脚凑近,陈平安要么站好挨打,神色淡漠,一位金身境瓶颈武夫的倾力出手,落在青衫身上,显得极其不痛不痒,要么就是直接……一巴掌拍下去,打得刘宗吐血去。
  
  一场古怪地界的奇怪问拳,刘宗恰似凡夫俗子撼山,不自量力,到最后只会伤拳,出拳越重,受伤越重。
  
  踉跄起身,身形摇晃,刘宗攥紧手中匕首,脑袋低垂,满脸鲜血,滴落在地。
  
  刘宗蓦然抬头,已经不知换了几口纯粹真气的老武夫,早已视线模糊,只能依稀看到不远处那个青衫男子,竟是出尔反尔,毫无征兆地拉开了一个古朴浑厚的拳架,似乎要朝自己主动递拳。
  
  不是似乎,就是了。
  
  对方终于要递拳了。
  
  方才能够站起身,就已经耗尽刘宗的全部力气,就只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无异于在家乡江湖上,刘宗在自身神意巅峰时,与那些同辈宗师的一场搏命厮杀。老人身形飘来荡去,唯有那条握刀的胳膊,依旧紧绷,闭上眼睛,想要强提起一口纯粹真气,无果,做不成了,天地间皆是对方拳意,让老人有那天地蜉蝣、须弥芥子、我何等渺小之感。而且只觉得对方这一拳递出后,自己必然跌境……只是转瞬间,就连这一点点快若白驹过隙的杂念,都被那份笼罩天地的潮水般拳意给淹没得半点不剩,生死一线间。
  
  刘宗猛然抬头,脸色狰狞,咬紧牙关,手臂颤抖,借助一个身形摇晃,竟是原地旋转一圈,朝那一袭青衫胡乱递出一刀。
  
  身形滞缓,出手软绵,手中一把曹子匕首,甚至不起丝毫刀光流彩。
  
  但是这一刀,老子是刘宗,是藕花福地的刀法第一人,必须递出!
  
  片刻之后,也可能是许久过后,意识模糊的刘宗,稍稍清醒几分,老人突然发现有一只手按住自己肩头,只听那人轻声笑道:“好拳。”
  
  ————
  
  小龙湫,来自上宗的龙髯仙君已经重返中土,与此同时,山主林蕙芷和掌律权清秋也都不见了。
  
  所幸祖山如意尖茅屋那边的年轻女冠,也已经御剑离开了小龙湫,她只是让令狐蕉鱼帮忙看守茅屋。
  
  既然到了仙都山,为两个孩子跨洲护道的铁树山仙人果然,难得来一趟桐叶洲,就离开密雪峰,独自出门游历山河。
  
  郑又乾和谈瀛洲每天都去落宝滩那边,听小陌先生传授道法,还会帮着一起酿酒。
  
  密雪峰一处府邸,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的黄衣芸,今天出门赏雪,她一路散步,在一处凉亭附近,看到裘渎陪着少女胡楚菱在那边堆雪人。
  
  叶芸芸从老妪这边得知,弟子薛怀跟裴钱在扫花台那边,又有一场切磋,好像受益匪浅。
  
  宝瓶洲大骊京城,一位读书人带着书童崔赐,一起拜访火神庙,在花棚下,找到了那位封姨。
  
  封姨看到那个来自骊珠洞天的儒士,微笑道:“御风而行,泠然善也。”
  
  李希圣作揖行礼,封姨身形瞬间从花棚石磴那边消失,不受那份礼,站在石桌旁。
  
  李希圣起身后,封姨取出两壶酒,继续道:“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
  
  书童崔赐既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子是何身份,更不知道她在卖什么关子,少年只知道她这两句话,最早出自白玉京三掌教陆沉。
  
  李希圣微笑道:“大道何言,一地黄叶。”
  
  在宝瓶洲南部的新云霄王朝境内,一处崇山峻岭的最高峰,有两人在此停步,环顾四周。
  
  一个麻衣草鞋的年轻男子,身材壮硕,神色木讷,身边却跟着一个极其俊美的少年,头戴紫玉冠,腰系白玉带。
  
  少年正是离开正阳山的剑修吴提京,他看了眼蹲下身、嚼着一根甘草的男人,说道:“胡沣,我觉得这里就不错。”
  
  方圆数百里之内,其实灵气稀薄,但是相较于一般俗子眼中的“山清水秀形胜之地”,已经要好上几分。如今宝瓶洲处处,都是忙着争抢地盘的山上势力,这里割走一块,那边圈定一块,不然就是复国成功的王朝、藩属,派遣出钦天监地师,帮助自家国境内的山上仙府寻找新址,先前好几处被两人相中的山头,哪怕人迹
  
  罕至,依旧都有修士身影,算是捷足先登了。他们找到这么个勉强凑合的山头,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名叫胡沣的男人嚼着甘草,点点头,“就选这里了。”
  
  因为两人打算开山立派,其实就只有胡沣和吴提京两个人而已。
  
  但是双方都不觉得这算个什么事。
  
  两人都是各自远游,然后一场萍水相逢,可就很快就成了朋友,也没什么道理可讲。
  
  其实双方性情截然不同,一个是心大,可谓自信到自负了,反正我吴提京,天生就该是一位上五境剑修,早晚而已。
  
  一个是心宽,胡沣性情温和,平时说话都是慢悠悠的。
  
  唯一的相同处,大概就是双方都是剑修了。
  
  吴提京眉眼飞扬,自信满满,好像是打从娘胎里就有的那种信心,笑道:“胡沣,咱们这个门派,你来当掌门,顺便管钱,我就只当个掌律祖师好了,反正一定会成为宗字头的剑道宗门,到时候你就是宗主了,嗯,跟那个落魄山陈平安差不多。”
  
  一个四十岁出头的,龙门境剑修。
  
  一个还不到二十岁,金丹境剑修。
  
  岁数加在一起,也没到一甲子,却要着手创建门派和想着未来宗门了。
  
  若是只说神仙钱,其实两人身上加在一起,还不到一颗谷雨钱。
  
  “掌律?我们这个门派,估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有我们两个人,你除了我,还能管谁?”
  
  胡沣缓缓道:“跟他没法比的。”
  
  何况也没什么好比的。各走各路,各有各的活法。
  
  吴提京说道:“胡沣,你这个妄自菲薄的习惯,以后改改,多学学我。”
  
  胡沣说道:“你那个叫妄自尊大,也是个臭毛病,要是不稍稍收敛点,以后要吃大苦头的。”
  
  确实会给人一种狷狂之感的少年吴提京,大笑起来,所以自己才会跟胡沣投缘嘛。
  
  不像在那个正阳山,自己每次外出,四周不是谄媚、讨好的视线,就是些老剑修,用欣慰的脸色说些赞许的言语,反正都是自作多情,就想不明白了,我吴提京练剑如何,跟你们有关系吗?
  
  吴提京犹豫了一下,蹲下身,问道:“你跟那个家伙是同乡,又是同龄人,熟不熟?”
  
  胡沣转头看了眼吴提京,笑了笑,好像在说一句,真是难得,吴提京也会对某个人如此感兴趣。
  
  吴提京扯了扯嘴角,“我是狂妄不假,可又不是个傻子,不但是陈平安,还有那个刘羡阳,我都打不过。”
  
  胡沣不急不缓帮他加上三个字,“暂时的。”
  
  吴提京笑道:“不然?”
  
  胡沣的祖宅在二郎巷那边,距离大骊上柱国袁氏的祖宅其实不远。
  
  小时候就跟随爷爷,一起走街串巷,修补碗盆、磨刀之类的。
  
  家乡那边的老风俗,爷爷懂得多,经常帮忙办红喜事,也能挣些钱,添补家用,加上爷爷开了个卖春联、窗纸等零碎物件的铺子,胡沣小时候的日子,其实过得不算太穷,只是爷爷姓柴,他却姓胡,街坊邻居都说是他爷爷是入赘,所以胡沣小时候挨了不少白眼,经常被同龄人拿着个说事,而爷爷的名字,也是需要篆刻坟头碑文的时候,胡沣才第一次知道。
  
  铺子生意冷清,逢年过年那会儿,才略好几分,平时都未必每天开门,只有个娘娘腔的窑工,经常光顾生意,偶尔会有一个黑黑瘦瘦的小丫头,当那拖油瓶,跟在那个喜欢翘兰花指的男人身边,也不说话,胡沣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眼睛特别大,就显得脸特别小了。
  
  当叔叔的娘娘腔男人,喜欢喊她胭脂,其实这个当窑工的,兜里就没几个钱,约莫是只有自己爷爷,才不嫌弃他没个男人样,愿意陪着他多聊几句,哪怕娘娘腔不买东西,也不赶人。小丫头就会坐在门槛那边,饿得实在不行了,才喊一声叔叔,然后一起回家。
  
  爷爷是在胡沣少年时走的,胡沣没有卖掉祖宅,那会儿好像“变天”,什么都变得不一样了。
  
  胡沣跟着小镇百姓一样,四处寻宝,翻箱倒柜,家里的瓶瓶罐罐,但凡是件瞧着像个老物件的,都要拿出来,看看能不能卖钱,胡沣当时从龙须河里边,捡着了一堆漂亮石头,福禄街和桃叶巷那边都有人开价,胡沣也没多想,将八颗俗称为蛇胆石的玩意儿,对半分,两边都不得罪,得了两笔银子,那段岁月里,每天睡都睡不安稳,都不敢走出家,就怕遭贼。
  
  在那之前,胡沣见过一个泥瓶巷的同龄人,叫宋集薪,老人们都说是督造官宋老爷的私生子,不好带回衙门那边,就找人把宋集薪安置在了那条小巷中,这个宋集薪,好像兜里永远不缺钱,每天就是带着个婢女,游手好闲,四处乱逛,挺显摆的。
  
  胡沣打小就喜欢去老瓷山,经常能够见到一个叫董水井的家伙,同样在那边翻翻捡捡,各捡各的,一开始也不聊天,往往是各有收获,后来胡沣发现董水井喜欢拣选那些带字的碎瓷片,董水井后来就主动找到他,两个都比较沉默寡言的孩子,很有默契地“做买卖”,以物易物。
  
  在黄二娘的酒铺里边,胡沣经常能够见到那个叫郑大风的看门人,汉子的眼睛,就好像长在妇人的身上了。
  
  每到抢水季节,胡沣总能见到一个干瘦的同龄人,好像跟那个宋集薪是一条巷子的,双方还是邻居,只不过一个特别有钱,一个特别没钱。
  
  爷爷不许他接近那个姓陈的孤儿,倒是不像杏花巷附近的老人,把话说得那么难听,什么丧门星,瘟崽子。
  
  爷爷只是懂得的门道多,只是让他离着那个人远一点,也从不说缘由。
  
  有次胡沣在青石崖那边独自钓鱼,坑坑洼洼的,家乡那边口口相传的,土话都说是日头窝,就跟那座螃蟹牌坊差不多,早就不知道是谁第一个说出口的了。
  
  胡沣当时亲眼见到,有个孩子,都没学会凫水,但是贪玩,先是在龙须河里边的浅处狗刨,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差点淹死了,只是胡沣刚刚丢了鱼竿,想要跑去救人,就有那个瘦竹竿似的家伙,眼尖瞧见了,一路飞奔,跳入水中,把那个孩子拖上了岸,孩子嚎啕大哭,离得远,胡沣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反正那个家伙好不容易才让孩子停下哭声,好像还送了一只草编蚂蚱给孩子。
  
  等到附近一些年纪稍大的孩子靠近,那个姓陈的孤儿就走了。
  
  结果听说事后,那户人家的长辈,当天连自家孩子的衣服都烧掉了,约莫是嫌晦气吧。
  
  以前铁锁井附近的老老小小,男男女女,都喜欢在老槐树下乘凉,家长里短,反正什么事都藏不住。
  
  老人们说故事,妇人们细细碎碎嚼着舌头,男人们看娘们,孩子们成群结队,围绕着老槐树嬉戏打闹。
  
  既然有喜事铺子,当然就会有白事铺子,这样的铺子,小镇不多,就那么几家,但是两者生意差很多,胡沣曾经问过爷爷为什么,爷爷说是死者为大,家里再穷,也会拴紧裤腰带,拿出些钱来。哪怕是跟人借钱,也要尽量办得风风光光的。
  
  但是为何办喜事就挣不着什么钱,爷爷倒是没说为什么。
  
  爷爷对他很好,几乎是家里有什么就给什么,但是也有几条规矩,自打胡沣稍稍记事起,爷爷就叮嘱再叮嘱,比如路上的钱别去捡。遇到事情,能不求人就别求人。
  
  可如果必须求人帮忙,那么一定要还,不管是还钱还是还人情,都不能欠着,不能学那年夜饭可以余着,故意“余到”来年。
  
  但是有种喜钱,胡沣是可以求的,而且是一定要去,就谁家成亲了,新娘子出嫁,会有人去“拦路”,胡沣就跟着,收个红包,再在心里边,默默说几句爷爷交给他的“老话吉语”。
  
  此外虽然自家是开喜事铺子的,但是如果小镇有那白事,能帮忙就帮忙,忙完了,在那户人家里边吃完饭就回家,如果那户人家,还需要有人帮忙守灵,就应承下来,只是记得进了灵堂,就别半途而废,哪怕困了,也要直接在那边打盹,不许大半夜回家,不用怕那些有的没的,等到天亮了才可以回家,就当是睡个回笼觉。
  
  在那神仙坟,每年的某一天,爷爷都会带着胡沣去磕头。
  
  爷爷临走之前,还特意交待过自己,哪怕爷爷不在了,这件事还是不能忘了,即便将来长大了,需要出远门了,每年这一天,还是需要上三炷香。
  
  小镇最西边,有个柳条似的少女,姓李,但是她气力不小,一根扁担挑起满满两桶水。她有个弟弟,虎头虎脑的,有次孩子在家附近的巷子,还穿着开裆裤呢,大摇大摆走着,孩子当时双指捻住一只不知道从哪里捡来、还是树上扒来的蝉蜕,高高举起,是金色的,在日头底下,泛着光,瞧着不太一样,而且相比小镇常见的知了壳,要大上许多,胡沣就多看了几眼。
  
  约莫是觉得显摆成功了,穿开裆裤的孩子,就故意放慢了脚步,一边摇头晃脑,一边拧转手腕,使劲晃着那只蝉蜕。
  
  胡沣当时在巷子一户人家的门口,坐在一条长凳上,正帮着磨菜刀,磨一把菜刀能挣个三五颗铜钱,反正可以讲价。
  
  远处妇人站在自家门口,双手叉腰扯开嗓子,喊得震天响,喊儿子回家吃饭。
  
  胡沣就随口问那个叫槐子的小孩,能不能用三文钱,买下那只知了壳。
  
  胡沣不说话还好,一开口,孩子就有点怕了,立即挪到墙根那边,贴墙一路低头小跑,根本不敢搭话。
  
  胡沣也不以为意,还有些庆幸那个孩子没当真,不然三文钱呢,图个啥,所以就聚精会神,继续低头磨刀。
  
  不曾想那个孩子蹑手蹑脚返回,将那金色蝉蜕往长凳上边一放,就跑了。
  
  等到胡沣想要喊住他,孩子一边撒腿飞奔,一边提了提裤子,一个拐弯,就跑得没影了。
  
  胡沣哭笑不得,片刻之后,拐角墙边,探出一颗脑袋,躲得远远的了,才敢朝胡沣咧嘴一笑。
  
  胡沣摸出铜钱,孩子使劲摇头。
  
  那会儿的胡沣,还不知道就是这么一次路边偶遇,真正意味着什么,会对自己的未来人生,造成多大的影响。
  
  曾经一直觉得会年复一年,背着祖传的那只木箱子,装满了家伙什,走街串巷,带着磨刀石,或是帮人缝补盆罐。
  
  此外,家传的那两块磨刀石,是胡沣离乡之后,偶然在一处仙家渡口,通过一本专门记载山上重宝的仙家书籍,才知道它们竟是传说中的斩龙石。
  
  送给了吴提京一块,而且还是稍大的那块。
  
  胡沣在小镇就没有什么朋友,既然出门在外,真心与吴提京做了朋友,对方练剑资质又比自己好很多,就没必要吝啬了。
  
  吴提京好奇问道:“想啥呢?想得这么入神。”
  
  胡沣笑道:“想些小时候的事情。”
  
  他都不知道如何报答那个名叫李槐的人。
  
  因为那只金色蝉蜕,是一座剑气弥漫的洞天。
  
  吴提京啧啧道:“你那家乡实在是让人无语。”
  
  胡沣说道:“其实还好。什么都知道,跟什么都不知道,一向没什么两样。”
  
  胡沣取出一支竹笛,轻轻吹奏起来。
  
  月色里,笛声悠悠,漫山遍野。
  
  ————
  
  一艘鹿衔芝即将到达仙都山渡口。
  
  首席供奉刘宗脸色惨白,但是一身精神气极好,就是走路脚步不稳,跟喝了酒差不多。
  
  所以在一行人下船后,刘宗就没有跟着下船,因为这艘鹿衔芝马上就要启程返回大泉蜃景城。
  
  陈平安带着姚老将军和姚仙之一起走上青萍峰。
  
  渡船重新升空后,刘宗离开船头,来到渡船一楼的某间屋子,轻轻敲门,喊道:“陛下。”
  
  跨过门槛后,大泉女帝已经坐在桌旁批阅奏折了,屋内一位侍女正在直腰踮脚,动作轻柔,关上窗户。
  
  登山时,陈平安与老将军一路闲聊。
  
  聊起了一些山水见闻和故人故事。
  
  陈平安就有些想念家乡和落魄山了。
  
  大概成为自己心目中最神往之人,就是一场证道。
  
  自然而然,陈平安就想起了那个劳苦功高的老厨子。
  
  可能在朱敛心里,就像住着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叫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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