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买官成功、思慕文武
7.3 买官成功、思慕文武 (第1/2页)第七章我在三国铸汉魂
7.3买官成功、思慕文武
邓枫明显高估了这个年代的办事效率,整整半个月后,终于有一个宦官打扮的男子来客栈找他。这期间邓枫三次进入皇宫催促。
但何皇后也只能帮助协调,出了皇宫她也没什么好办法,真正负责干活的是何进大将军,偏偏为了保密,邓枫连上门拜访都没法做。
更加不幸的是,何进这位牛掰的大将军明显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各个方面凑在一起的结果,就是联系内应这么简单的事情,愣是拖到了半个月后。万幸,这位内应总算是来了。
“你就是邓枫对吧?咱家今日里过来是受人之托,帮你做个推荐人。为了你的事情,咱家可是废了大力气,总算让干爹腾出来一点时间,你这就跟着来吧。”
这位宦官用让人恶心的“死太监腔”给邓枫说话,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让他差点没吐出来。
“听说让公府上养着一只不错的獒犬,很喜欢吃鱼,不知公公可曾见过。”哪怕再恶心,邓枫也只能忍着,还不能忘了验证一下身份。
“你搞错了吧?干爹平日里只是喜欢养只花狸猫,从没养过任何一只狗。”太监的脸色总算严肃起来,还好暗号对上了。
最主要的是,从这位公公的称呼来看,还是张让的干儿子,看来皇后娘娘为了这次合作,真的下了血本,这次连这么深、这么重要的棋子都用上了。
“你瞧我这记性,还是公公更胜一筹啊。”邓枫哈哈一笑,确认了问题解决,“公公请!”
“怎么这么不会办事?咱家出来这么辛苦,就是为了白跑一趟吗?”太监已经不耐烦了。
“还真是——”邓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赶紧把手伸进怀里假装取出、实际上是从空间手镯里拿出了一个带绑绳的丝绸布袋递过去,“脑袋刚刚撞墙上了,记性实在太差,公公不要见怪。”
“有点失误在所难免,改了也就是了。”还是恶心的“死太监腔”,公公结果邓枫的丝绸布袋,毫不客气的当面打开。
结果发现里面三颗直径将近两厘米的珍珠,在照进房间的阳光映射下,闪着令人心动的光芒,脸上立刻恢复了笑容。
“我就说嘛,她老人家安排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办事。咱家张金,这就带邓公子去干爹府上。”
“原来是张公公,邓某有礼了。”死太监,刚刚没好处就颐指气使,现在拿到好处就变成了邓公子!
不管心里再大意见,邓枫也得暂时忍受,老老实实跟着张公公来到张让府上,发现门口一堆人在排队,看样子有想法的人很多,而且没几个人在乎什么阉党清流。
当然,邓枫既然有张让的干儿子做推荐人,那肯定不需要和他们一起排队。
“干爹现在有空吗?”张金熟练的到了一个看门家丁面前问道。
“小张公公运气不错,让公刚刚送走了两个客人,现在正在书房喝茶,小的给您通报?”
“笑话,咱家见干爹的时候还用通报?”一听张让没客人,张金立刻抖了起来。
“哎呦,您瞧我这嘴,就是不会说话。”家丁假模假样的在脸色轻轻拍了一下,“小张公公请!”
张金这才得意的向邓枫一摆手,大踏步进了院门。
“邓公子难得有心为陛下效忠,只是这天下别的不好说,想要效忠陛下的人还真不缺,就是不知道,邓公子凭什么觉得自己能行?”
硬邦邦的走完了程序,张让端着茶,同时也端着架子,用的还是恶心的“死太监腔”,让邓枫简直三倍痛苦。
想要买官以及当我的狗,你需要点实力和表现。
“为陛下效忠,关键看的是诚心。”还是那句话,不管心里有多大的意见,这时候还是要老老实实,“在下别的不敢说,这诚心还是可以的。”
当年邓枫在《群侠》世界拿下了天宁寺宝藏,虽然里面的金银要么留在了药王谷,要么也是在《生化》世界结束时留给了瑞贝卡,但各类名贵珠宝还有很多。
这些东西体积小不占地方,偏偏价值很高,特别是在一些剧情世界使用,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次过来,邓枫随身只带了一个相当名贵的檀木盒子,里面别的没有,就是整整12颗直径足有3厘米的大珍珠。
他也不废话,当着张让和张金的面打开了盒子,这些珍珠在张让书房明亮的烛光下,让观赏之人甚至有些目眩。
张让还好说点,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现在还能摆正态度;张金的眼睛已经完全直了,甚至连嘴角有水滴都不自觉。
“不错,邓公子看来是个明白人,你的诚心,咱家看到了。”张让一点推让或者含蓄的意思都没有,毫不客气的盖上了盒盖,“只是不知,邓公子准备去哪里为陛下效力啊?”
“不瞒公公,在下自幼修道,不敢说有什么成就,只是身手还是有点。在让公面前,邓某不敢说万人敌,但百八十人还是能够不当回事的。”邓枫尽量用比较低调态度向张让自我介绍。
“昔日有班超投笔从戎,今日里邓某修道不成,也想效仿先贤为国效力。听说并州时有匈奴游骑出没,正好上党太守空缺,邓某不才,愿自荐为之。”
邓枫已经尽量说的委婉,但以他的情商,这话说完了还是让两个太监都皱眉,感觉太直接了。不过,看在对方诚意的份上,两人都决定先原谅他。
“百人敌啊,想当个太守倒也使得。”出乎邓枫意料的是,张让并没有将他说的“百八十人不算问题”当回事,仿佛这很正常。
邓枫也没多想,因为这是高武三国,说不定那些世间猛将都是万人敌呢?“就是不知邓公子是否夸大。
罢了,既是身赴边疆,不如再进一步,正好雁门太守一职也是空缺,要求也更低一点,公子不想试试?”
你这么能打,我完全可以送你到最前线,给我一个不让我这么做的理由先?
“不瞒让公,上党太守还有时间可以缓冲,但雁门没有。邓某自问还有点能耐,却也不敢妄自尊大。”
我其实是个很识时务的人,不敢在得到职位后就跳反。
“你既然自称百人敌,不展示一下的话,让公怕是不太好说话啊!”说着话的是张金,显然是代替张让做了恶人,这从旁边表情平淡不发一言的张让身上就能看出来。
“让公这屋子里暗了点,怕是这些蜡烛点的有些太高了。”邓枫略一沉思,指着东侧的烛光架子说道,原本挂在左侧腰间的长剑已经摘下,到了右手中,此时邓枫正握着剑柄拄在地上。
这把剑并不是什么宝剑,邓枫因为进入时几乎啥都没准备,其中也包括身上的衣服和随身的兵器。只是汉朝相比较而言还比较原始,很多后世的东西都没有,无奈只能凑合着用。
比如这把剑就是邓枫从一个铁匠铺定制的,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难得的好剑,但在邓枫眼里连垃圾都不配,却也只能凑合着用。
至于衣服更无奈,因为这个年代连棉布都没有,要么是麻布要么是丝绸,又或者是皮裘,邓枫一家只好穿着《聊斋》世界炼制的妖皮外衣至今。
就在张让父子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却听“铮”的一声,一道银光闪过,邓枫的长剑已经重新挂在左侧腰上。
原本在最上面的一排蜡烛整整齐齐的“矮了”一寸,却仿佛没有受到任何影像,整个蜡烛依然严丝合缝,看不出丝毫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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