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
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 (第1/2页)再看岳飞的天赋。
怒发冲冠,三维提升80%,代表着其强大的基础战力。
精忠报国,比二哥的春秋刀法更强大。
逆风攻击力提升100%,另外,麾下也提升10%。
别看只是加强百分之十攻击力,但对千万人的军队来说,是巨大的提升。
还有后面的武穆,更恐怖。
岳飞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令士气增加50%。
在打仗过程中,士气十分重要。往往高昂的士气,能让一支军队,反败为胜。
相比于精忠报国的被动,武穆直接提升麾下将士10%的攻击力。
岳飞不仅武力强大,还是当之无愧的帅才。
另外,岳飞精通四种兵器。
特别是枪法精通和箭术精通都是六级,进入武塔进修一波,双LV.7。
是领地内,除易天外,第二个箭术LV.7的人。
「死过之后,如梦方醒。」
岳飞呢喃一句:「后人或许认为,我是愚人吧!不知北方是否收复?」
过一会,岳飞才回过神,他一脸刚毅,向易天拜道:「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前世烟云散去,今生岳飞,追随领主,开拓异界!」
「匹马吴江水谁着鞭,惟公攘臂独争先。岳鹏举的大名,我神往已久。少小就听着君的英雄事迹。君请放心,虽有波折,江山无恙,我们迟早有一天,还会回去!」
易天将岳飞扶起,动情地说道。
对于这些复活的英灵,不论关羽还是岳飞,亦或者以后的其他,
易天都会尊敬。
君臣犹如腹心,应当休戚与共。
「领主!」
岳飞再次拱手一拜。
「嗡嗡!」
「嗡嗡!」
这时,两个血脉召唤门,同时发出轻颤。
「哈哈,鹏举,又有我族人杰出世。跨越时空,当可为挚友!」
易天开怀一笑,向岳飞说道。
「检测到领地出现B级成员三名,领地积分增加600。」
说话间,一名少年和一名青年同时走出。
不出意外,他们还要缅怀一下前世,易天趁机查探他们的天赋。
姓名:辛弃疾。
种族:人族。
忠诚度:99。
力量:950。
体质:950。
敏捷:950。
灵力:950。
精神力:350。
天赋:词中之龙,SSS级天赋,吟诵自做词文,攻击敌人,灵力威力提升100%,三个小时可释放一次。
天赋:破阵,SSS级天赋,开启破阵,三维提升80%。三个小时可开启一次。
特殊天赋:文武双全,战斗时,灵力攻击和攻击提升50%。
技能:剑法精通LV.6,SSS剑技词剑术,入门;词剑术,文道剑术,诗词大家方可习之,入门攻击提升30%。
姓名:霍去病。
种族:人族。
忠诚度:98。
力量:950。
体质:950。
敏捷:950。
精神力:300
天赋:武威,SSS级,开启武威,三维提升80%。三个小时可开启一次。….
特殊天赋:封狼居胥,统帅士兵,士气提升50%,士兵攻击力提升10%;统帅骑兵,骑兵攻击力提升20%。
特殊天赋:冠军,统帅士兵时,最多有八百士兵,攻击力提升20%,勇气提升50%。
技能:箭术精通LV.6,枪法精通LV.6。
辛弃疾,霍去病!
前者满怀壮志,报国无门,「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众里寻他千,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壮志难酬,不忍卒读。
后者「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封狼居胥山,拓地千里,誓要北方安宁,可二十三岁,抱恨病逝。
一个弃疾,一个去病,都是悲剧和遗憾。
辛弃疾,曾率领五十骑冲入数万敌军中,生擒叛徒。他把叛徒夹在腋下,如同夹着一只兔子。并且来去冲锋,所向披靡。
能征善战,深谙军事。奈何「归正人」的身份,让辛弃疾回南方不得重用。
归正人,即从沦陷的北方国土上,回归「正统」的汉族人,是南方朝廷对这类人的轻蔑之词。
自此,大宋少了个枢密使,华夏多了个大词人,不知是可惜,还是遗憾!
易天听过非常多辛弃疾的词,作为开一派词风的宗师,辛弃疾留下许多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词作。
醉里吴音相媚好,谁家白发翁媪?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能隔着历史,再见到伟大词人,一些学过的宋词,如排山倒海一样涌来。
令易天意想不到的是,辛弃疾竟然被设定为炼气士和炼体者双修。
而且天赋好吊。
破阵,不用说,勐将必备天赋。
词中之龙,用诗词攻击,应该是群体攻击,而且伤害巨大。
文武双全,不管是炼气实力,还是炼体实力,再提升50%。
辛弃疾,是领地内强大而稳定的战力,而且增加领地的文化素养。
让领地内涵勐然拔高一档。
被重生的英灵,都精通天道字体,改天搞一些原住民书籍,稍一学习,就是博学之士。
辛弃疾天道规则可能塑造的太完美,让其除了炼体法门和炼气法门外,只拥有一个SSS剑技和一个六级的剑法精通。
专属剑技,易天学不太会!
霍去病,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一代明将。
如果说华夏古代寿命短,三十多岁不算英年早逝的话,二十出头病死,绝对是天妒英才。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因为霍去病和卫青,匈奴不敢再勒索大汉,更不敢劫掠北疆,只能在西迁的路上传出悲歌。
大诗人杜甫曾歌颂: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
历代歌颂霍去病的诗人比比皆是。….
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高度。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性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射无双。
他不喜欢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道。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出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无敌骑兵!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马踏之处,皆为领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出年少轻狂。
霍去病身高一米八,皮肤白皙,眉目疏朗,按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股英气。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尘归尘,土归土……」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辛弃疾缅怀过后,向易天拜礼。
虽然是天道规则创造他们,但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因易天而生。
天道规则让一个人复活,要耗费巨大力量,领主脱颖而出,消耗重宝,他们得以再生一世。
辛弃疾一身素袍,和霍去病相反,他的样子不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他目光犀利,健壮如虎,倒像是威风凛凛的将军。
「大争之世,不论是原住民,还是我们领主,都如蝼蚁一样被摆布。天高欲登天,海阔定跨海,我与诸位一起成长,揭开这个世界的答桉。」
易天将辛弃疾扶起后,豪情壮志地说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